招募说明书(封卷稿)
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草案)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X年X月X日证监许可[202X]XXXX号文准予注册。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 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四)本基金作为基础设施基金,募集、发售和定价方式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有一定差异。传统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的单位基金份额的初始认购价格一般为人民币1元。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基础设施基金发售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由于需要以募集资金收购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基金的单位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需要在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结合网下投资者询价情况最终确定,故单位基金份额的最终认购价格会因为基础设施项目的估值情况,以及基金份额询价情况而有所不同。
(五)本基金在基金合同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由于基金扩募发售的除外)与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办理。
(六)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七)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行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四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重要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通过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
(一)孵化器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行业风险
自国家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而设立“火炬计划”,拉开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和发展的大幕。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政策的支持下,中国的孵化器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未来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政治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相关行业的发展和监管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化,将导致孵化器行业面临风险。
若未来上述因素对孵化器行业的发展趋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孵化器行业产生的不利改变包括但不限于:
(1)在孵企业继续租赁以及及时支付租金的能力下降;
(2)在孵企业的拓展以及现有企业的留存更加困难,对维持高出租率及租金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3)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入水平面临下行压力;
(4)基础设施项目的估值下跌;
(5)基础设施项目出售处置的时间延长,难度增加;
(6)基础设施项目寻求外部借款的条件恶化,可能无法获得充足必要融资或被动接受更苛刻的融资条件;
(7)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无法兑现承诺;
(8)交易对手风险增加(任一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交易条款履行责任);
(9)孵化器政策变化,运营管理机构变化,可能会导致基础设施项目未来无法作为孵化器物理空间的风险;
(10)特别地,基础设施项目位于上海,其表现将面临上海区域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区域竞争力下降、区域孵化器供应过剩等不利影响的风险。
2.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项目周边产业规划等发生变化的风险
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区可能发生城市用地规划、产业规划等的调整,导致基础设施项目周边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影响租户需求,进而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特别地,基础设施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区作为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聚集了20余家科技园区,60余家众创空间,建立引进了各类创新平台。未来随着各类创业载体的入市,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的竞争性项目可能会增加,基础设施项目会面临竞争压力增加的风险。